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08:10
党费的交纳标准主要根据党员的月收入或年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3000元以下(含3000元):按月工资收入的0.5%交纳党费。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按月工资收入的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按月工资收入的1.5%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按月工资收入的2%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
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为每月0.2元。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不按月领取收入,其党费交纳办法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的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按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的1%交纳党费。
党员如果收入较高或者家庭经济困难,可以适当调整交纳党费的标准,但最高不超过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
党员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大额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基层党委收到大额党费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党员简要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大额党费汇入市委组织部党费账户,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待中央组织部开具大额党费收据后再发放给党员本人。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党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考虑到不同党员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情况。具体交纳党费时,还需参照所在党组织的规定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