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1:22:30
党费缴纳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党员应自觉、主动地交纳党费,并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他人代交。预备党员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可能会被视为自行脱党。
党员应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党费,不得隐瞒收入或减少交纳基数。党员工资收入有变化时,从新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作为收入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对于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可以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党费。
党费的缴纳标准根据党员的收入水平设定,具体如下: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者,交纳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特殊群体如农民党员、学生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等有特定的交纳标准。
党组织每年应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以增加透明度。
请根据这些要求确保按时、足额地缴纳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