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07:42
工伤赔偿应由 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具体赔偿项目包括:
包括诊疗费、药品费、住院服务费等,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适用于5-10级伤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严重到导致死亡的情况下,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情况下,遗属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因工死亡的情况下,遗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单位已投工伤保险,则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发放待遇;若未投保,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