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7:03:34
保修金的相关规定主要来源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和保修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屋面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保修金的具体数额和预留方式通常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且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保证金的返还方式、比例、期限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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