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04:4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施工建设的,包括在天井、庭园、平台、晒台、露台、屋顶、道路或其他场地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即擅自改变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且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在农用地、林业用地等非建设用地上建设的。
非法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进行建设的。
无法提供职能部门或住建局出具的其它准许动工建设书面材料的。
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侵占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这些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拆除、罚款等处罚措施。建议相关业主和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法搭建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