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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带薪休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25:48    

根据《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情况属于带薪休假:

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年休假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不同为5至15天。

婚丧假

法定婚丧假为3天。

对于晚婚等情况,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增加,但具体情况需参照当地政策。

其他假期

病假:根据工作年限,病假可从3个月至24个月不等,并可对患有特殊疾病的职工适当延长医疗期。

工伤假: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探亲假:依据职工的婚姻状况和父母情况,探亲假可从20天至45天不等。

生育假: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特殊情况下还会增加。

建议:

用人单位应确保员工享有上述带薪休假,并在员工入职时明确告知相关假期政策。

员工在享受带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若用人单位未安排员工休年休假或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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