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1:05:43
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金额根据其工资收入(税后)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交纳1%。
交纳1.5%。
交纳2%。
此外,对于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其党费计算基数为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不包括津补贴)。具体交纳比例为: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以及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
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交纳党费的特殊情况:
党员一般应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在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也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缴,但补交党费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自行脱党处理。
这些规定确保了党费的收缴既公平合理,又体现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