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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哪些属于违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13:41    

在201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以下情形的建筑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未取得许可证: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擅自改变规划:

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范围、内容进行施工,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将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

占用公共场所:

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未经批准的自建或自改房:

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或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临时建筑逾期未拆除: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且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其他违法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如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需要注意的是,违建的认定和处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上述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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