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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什么病例要原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14:00:11    

法院要求提供病历原件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证据的真实性:

原件作为直接证据,能够最真实、最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医院病历的复印件(加盖医院的印章)可以视为原件,但前提是必须加盖了医院的印章,以确保其真实性。

证据的完整性:

原件能够全面、详细地记录医疗活动的全过程,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病历原件遗失或损毁,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责任的判定。

证据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法院通常只认可原件作为证据,复印件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其真实性的情况下,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程序: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病例是关键证据之一。如果未能及时提供原件,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原件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医疗机构保存的病例资料。

综上所述,法院要求提供病历原件主要是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法律效力,从而保障司法公正。当事人应当尽量提供原件,或在原件遗失或损毁的情况下,及时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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