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27:41
案例:中山某网络公司运营的公众号“中山某网”于2014年1月28日、2月6日及3月12日发布了三篇文章,而中山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公众号“某中山”在同年的2月3日、2月6日及3月13日发布了与上述文章高度相似的内容。这些行为未经原作者许可,属于侵犯著作权。
案例:小红书博主李某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了一张名为“春风送来了温柔”的图片,并在小红书上发布。同年3月,发现百家号博主“我是云开日出”在文章《三月的爱情,在桃花里》中使用了这张图片,但未标注图片来源及作者署名,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案例:部分公众号在获取他人文章后,仅进行简单的修改,如换个标题、改个名字、删掉一些内容,然后标为“原创”发表,这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案例:有些公众号在摘取他人文章的一段文字后,配以自己的想法,认为自己是原创。这种行为未经作者许可,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汇编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案例:尽管许多作者会在原创文章后声明不允许转载,但仍有一些公众号忽视这些声明,或采取技术手段绕开限制转载,这也属于侵犯作者的著作权。
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授权转载、使用AI生成图片、简单修改后标为原创、摘抄后加感悟以及未经声明不许转载依然转载。建议公众号运营者在发布内容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