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7:53:43
小孩落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国内出生: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国外出生: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翻译公证、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如果父母一方为外国公民,则需要提供外国护照。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使用医院开具的孩子出生证明到当地的妇幼保健站开具正式的出生医学证明。
到夫妻双方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并在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面签字盖章。
拿着介绍信和盖过章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当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孩子出生登记手续。
到要落到的父/母单位的户籍协管员那里开具落户介绍信。
拿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落户介绍信、要跟随落户人的户口到辖区的派出籍科办理落户手续。
最好在孩子出生1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且要起好名字后再办理。
户口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则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包括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并需要递交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予迁入证明。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落户政策和要求,以确保材料准备齐全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