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3:39:04
进项税额转出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被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如用于在建不动产,其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相关科目,不予以抵扣。例如: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用于免税项目时,其抵扣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转入相关科目。例如: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时,其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相关科目。例如: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例如: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劳务改变用途,如从非应税项目改为用于应税项目,其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相关科目。例如: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果发生用途改变,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在改变用途的“当期”做进项税额转出。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 已抵扣进项税额 × 不动产净值率
如果企业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且已经进行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企业抵扣了虚开的进项税额,也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综上所述,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涉及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用于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以及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等情况。企业应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及时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