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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包括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48:10    

邻接权,也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表演者权:

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享有权利,包括表明身份、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录音录像等。

音像制作者权:

音像制作者(如唱片公司)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享有权利,包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

广播组织权:

广播组织(如电视台、广播电台)对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权利,包括许可他人转播、录制和复制。

出版者权:

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和期刊享有权利,包括版式设计专有权和专有出版权。

录像制作者权:

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像制品享有权利,包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

播放者权:

播放者(如电视台、广播电台)对其播放的节目享有权利,包括许可他人录制和复制。

总结来说,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录像制作者权和播放者权。这些权利保护了传播者在传播作品过程中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上述列举的权利类型是比较普遍和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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