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扣的分数主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具体的违章行为。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章行为及其对应的扣分情况:
闯红灯:
一般记6分,罚款200元。
故意遮挡车辆号牌:
记12分,顶额处罚。
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
记3分。
不系安全带:
记3分,罚款100元;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款50元。
行驶途中拨打手机:
记3分,罚款100元。
超速驾驶:
根据超速情况(如超速50%、超速20%等),分别记12分、6分、3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记12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记6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
记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
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记6分。
未放置警告标志:
记1分。
普路不按规定掉头、倒车:
记1分。
不按规定回车:
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记1分。
普路不按规定超车:
记3分。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记3分。
开车打电话:
记3分。
在高速公路车速低于最低限速:
记3分。
未放置警告标志:
记1分。
这些扣分规定旨在通过惩罚措施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