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0:16:42
自首是指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准自首)两种类型。
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从而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的全部罪行,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自己的罪行。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如果如实供述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此外,自首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时间:犯罪事实发生后的时间,通常是在未被发觉或未受到讯问、未采取强制措施前。
方式和动机:犯罪嫌疑人是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综上所述,自首是一种重要的量刑情节,对于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来说,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