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27 11:05:00
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包头市财政局制发的《包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方案(2025年版)》已开始执行。
包头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以指标评价方式开展,由代理专业度、政策执行力、正向激励、反向激励4部分组成,共22项指标。评价从基本指标和补充指标两方面入手,既勘查政采代理机构的代理能力和执业水平的全貌,也激励政采代理机构做专做精、做大做强。评价适用于参与包头市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评价指标体系涵盖诚信经营、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等多个维度,通过评价可以让政采代理机构对自身情况有更清晰深刻的认知。政采代理机构可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补齐短板,提升竞争实力。
监督评价结果将会通过市财政局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并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和各界的监督力量,将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相融合,拓宽监督管理的有效渠道。广大采购人可参照监督评价结果,根据采购实际需求,依据指标体系的量化和定性标准,科学合理、择优自主选择代理机构,降低违规操作风险,提升整体采购效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激励政采代理机构积极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政采社会代理机构良性竞争,促进政采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张海芳)
包头市启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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