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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院公布6起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6 07:46:00    

零包贩卖、包庇毒贩、洗钱隐匿

六起典型案例 警示远离毒品

  6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化全链条打击 筑牢新时代禁毒防线”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6月以来惩治毒品犯罪情况,并公布了6起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包含跨省贩毒、零包贩卖、容留吸毒、洗钱隐匿毒资等多种犯罪形态。

  为毒贩提供住所

  2024年7月,我市迎泽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查人员查阅李某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的案件记录时,敏锐发现李某兴有贩毒的重大嫌疑。随即,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立案监督文书,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提出全面收集证据、深挖彻查上下游零包贩毒线索的取证意见。

  经查,2024年6月至7月,李某兴通过在指定地点藏匿毒品的方式,先后3次向胡某贩卖冰毒,每次收取毒资500元;同年4月至7月,李某兴在某小区先后5次向薛某贩卖冰毒,每次收取毒资2000元。

  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锁定上游贩毒人员宫某,以及为其提供隐藏住所的陈某某。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又发现多起零包贩毒线索,协同侦查人员开展线索排查,再次锁定上游贩卖毒品人员朱某某及零包贩毒人员田某和王某某。随后,公安机关将朱某某等6名贩毒人员(均另案处理)抓获归案。

  经迎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贩卖毒品又洗钱

  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郝某甲分多次卖给张某某、郭某粗制海洛因(俗称“黄皮”)19.02克。其中,2024年5月至7月,郝某乙从郝某甲处购买“黄皮”后,卖给郭某某4.22克。

  2023年11月至2024年8月,张某某从郝某甲处购买毒品后,多次在郝某甲家中与郝某乙共同吸食。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郝某乙在明知郝某甲贩卖毒品的情况下,仍然提供个人的微信二维码给郝某甲,供其收取毒资7万余元。

  此外,郝某甲还将自己收取的12万余元毒资通过微信转给郝某乙,让其帮忙提现。郝某乙将20万余元转至个人银行卡,后全部取现交给郝某甲。两人的行为分别符合“自洗钱”“他洗钱”行为特征,构成洗钱犯罪共犯。

  今年2月,运城市盐湖区检察院以郝某甲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洗钱罪,郝某乙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提起公诉。3月,法院数罪并罚判处郝某甲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2万元;数罪并罚判处郝某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非法持有罂粟种子

  2024年10月,忻州市宁武县公安局民警在李某龙家中查获疑似罂粟壳、罂粟种子各一袋。经称重,疑似罂粟壳净重为189.94克,疑似罂粟种子净重为206.26克。

  案发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针对该类型案件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及时提出引导取证意见:强化源头追查、深挖种子来源;排查周边潜在种植地及关联涉毒人员,防止漏罪漏犯;对查扣种子进行成分鉴定与灭活状态检测。经鉴定,所送检材为罂粟壳和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种子平均发芽率为7.75%,具有生活力和发芽能力。

  今年2月,宁武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对李某龙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罪判处李某龙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宣判后,李某龙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还联合公安机关在案发地周边开展“禁毒课堂”,加强毒品原植物种子种植的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开展网格化排查,重点排查废弃院落、屋顶菜园等隐蔽区域,确保不留死角。

  另外3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张某祥等8人制造、贩卖毒品、洗钱案,乔某伟等4人贩卖毒品案,布某祺贩卖毒品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记者 刘友旺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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