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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要给力,不能让“老有所养”养一群骗子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4:03:00    

“买床位有返利”,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骗局花样百出,据南都暗访调查广州多个养老公寓项目发现,床位、公寓等涉及产权的服务设施,被部分机构包装成为“投资产品”,以所谓“购买公寓/床位使用权,如果不来住交由机构管理,每年会有近万元收益返还”等话术营销,诸多入坑者面临退款无果和收益“打水漂”困局,原本希望“老有所养”变成“老来维权”。

确实没什么技术含量,按照受害者的说法,类似养老公寓项目的做法,“都是那些老套路,带我们又吃又喝,展示这里的养老旅居有多好,然后我们就动心了”,诚然有老年消费者可能明知是套路,但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躬身入局,寄希望于所谓项目在自己收益周期内不爆雷。每每轮到又一拨受害者,去排队“买教训”,除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还要看到这个所谓“老套路”骗局之所以横行市场多年背后的市场环境不健全。

究竟是什么让“老有所养”最终养了一群骗子?

从媒体暗访调查可以看到,无论是否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均存在违规收取多年床位费的情况。而那些被包装成“投资产品”的康养公寓,即便在司法败诉、公司账户冻结、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轻松绕开监管进行私下交易,社交平台背景下的微信组团照旧,价格虚高的保健品照卖。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要求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在现实执行层面,预交费超过12个月的养老机构依旧比比皆是,甚至有的养老机构还在公然宣扬“预交费越多折扣越大”,跟政府监管唱反调。而另一部分以所谓投资名目行事的养老项目,则事实上也在以赞助费、投资款的方式进行费用的长时间预收、一次性缴纳。

必须明确,无论是否在监管部门备案,对养老性质项目的监督管理都应当有力、有效且及时。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养老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未备案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应督促备案,但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监管并不以是否备案为限,对其应当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形态。诚如专家所言,备案仅解决机构合法进入养老行业的入口问题,经营中的违法预收费与备案无必然联系。

据南都报道,此番涉事的其中一家养老机构,“因消防验收不过关,已停止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养老机构信息”,但照旧经营养老衍生产业,组团、卖产品不亦乐乎。也有机构在民政部门有备案、“理应受广州市民政局监管”,但依然好像没人管一样大肆进行所谓“床位返利”营销,老年人照样退款难。

银发经济是新兴市场热点,“一老一小”更是提振消费的发力重点,但这一切的大前提都应当是在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基础上,消费环境、市场品质的进一步优化,而非放任。监管有力、司法有为,套路化的养老骗局本不应该有可乘之机,涉事企业轻松绕过司法执行措施,让生效判决成了薄纸。对无论备案与否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的日常监管更应当高效跟进,并协同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及时介入疑似投资诈骗的所谓养老项目。

对各种“养老”项目中存在的违规违法,协同监管必须得跟上;对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生效的司法判决更得有切实的执行。营商环境优化不是单纯的不管少管,用积极有为的市场监管来彻底杜绝劣币驱逐良币,才是真的营商环境改善,才能让更多诚实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活得更好,让银发经济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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