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0:4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官费的缴纳时间如下:
申请人应当自 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 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专利权人应当自 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当在前一年度期满前 一个月内预缴。
如果在 到期前一个月内未缴纳,专利局会给予 一个月的宽限期。
如果在 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仍未缴纳,会产生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 5%。
如果 期满未缴纳或者 缴纳数额不足,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 终止。
请确保按时缴纳专利官费,以保持专利权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