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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渔船哪个部门管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6:36:09    

福建渔船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省级和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远洋渔业船舶和船长12米(含12米)证件齐全的渔船管理。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船长12米以下证件齐全的渔船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负责船长12米以下的乡(镇、街道)小型涉渔船舶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包括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渔业船舶的检验工作等。

渔政渔港监督机构:

依法负责渔港和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依法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工作。

公安边防、交通、海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福建渔船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以确保渔业生产的安全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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