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0:41:02
房产过户应当在 房地产交易所或不动产登记处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房产类型而异,但大致如下:
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契税和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查档证明
买卖合同等
房地产交易所
不动产登记处
直辖市、设有区级市政府的地方,政府还可以直接指派他们本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来统一处理各个区的不动产登记事务。
跨过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涉及的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各自负责办理。
国务院确认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地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类型的不动产登记,则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具体规定。
建议您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先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或不动产登记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