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6:28:42
北京产假的天数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妊娠16周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
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综合以上规定,北京女职工最少可享158天产假(98天基本产假+15天产前假+15天难产假+15天多胞胎产假+30天延长生育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建议: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假期组合,以充分利用相关假期。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延长生育假和陪假的具体安排,以便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