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6:41:53
职务发明是指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来说,职务发明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这包括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完成的所有发明创造,无论是否直接属于单位分配的任务。
这包括员工利用单位的资金、设备、未公开的技术和信息等资源进行的发明创造。
如果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其在原单位的工作任务有直接关联,也会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员工在履行本单位交付的非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时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
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单位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这种划分标准旨在平衡发明人与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鼓励发明创造,并促进科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