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5 16:02:05
居住权在 登记时设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无论通过合同方式还是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都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具体设立流程包括:
1.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
2. 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因此,居住权的设立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只有在登记完成后,居住权才正式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