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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未批先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25:42    

“未批先征”是指在未获得相关批准文件前,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就先行占用土地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非法征地,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批准:

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二十五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土地的征收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未批先征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法律风险:

未批先征属于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益损害:

未批先征损害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信息公开,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

证据收集:

被征收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记录、征地补偿登记和预征收补偿协议等,以证明未批先征行为的存在及其违法性。

综上所述,未批先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和被征收者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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