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4:30:33
住宅租赁备案应当在以下地点进行: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到属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镇政府)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合同签订后,房客应要求房东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登记,以使租赁关系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建议选择离租赁房屋最近的主管部门或平台进行备案,以便顺利完成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