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08:26:00
记者任弯湾长沙报道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以减轻患者预付资金的压力。
《通知》要求,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同时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
未来可能会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预交金区别于挂号费,指的是患者在门诊或者办理住院之前,需要预先支付的一笔押金,以作为后续治疗费用的保障。这也是公立医院传统的收费方式。20世纪80年代,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交费等候时间,医疗机构相继设立了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
3月31日,记者从长沙多家公立医院获悉,在这项通知出台前,患者就早已不需要预付门诊预交金。多位曾在长沙公立医院就诊过的市民也告诉记者:“没有在门诊挂号时交过预交金这笔费用,都是在医生开处方后再交费去做检查或拿药。”
湖南省肿瘤医院总会计师何理寒向记者介绍,预交金制度主要基于支付保障和信任关系,通过患者提前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有效降低逃费和拖欠的风险。她认为,随着各类保险的加入,将不再有这些后顾之忧,能够更加从容地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何理寒还提到,未来可能会对医保参保患者实施“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通过信用评估来减少对预交金的依赖。
对于确有需要的群体,可自愿保留
3月31日,记者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获悉,患者就诊已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医生开具检查、药品、治疗等项目后,医院提供手机端、自助设备和人工窗口等便捷的门诊交费渠道。另外根据通知要求,“对于急诊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病友自愿且有必要的前提下”,医院将提供便捷充值服务。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限时清退患者已交纳的门诊预交金可以持续优化门诊收费流程。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可以自愿选择支付方式。另外,考虑到有些老人可能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却可能有频繁就诊服务需求,医院也保留了为他们提供预存费用的方式。
对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公立医疗机构可保留门诊预交金,并报属地卫生健康(中医药、疾控)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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