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21:50:14
以物抵账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债务人需要对用于抵债的财产或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
可以请专业机构或评估师进行评估。
债务人和债权人(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协商达成以物抵债的协议。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确定以物抵债的财产或资产的价值,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使用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的资产作价来偿还银行债权。
原则上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抵债金额。
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或第三人拥有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
若债务人和担保人确无现金偿还能力,银行应及时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以拍卖或变卖所得偿还债权。
双方合意抵债且不损害第三方权益。
无法拍卖变卖,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进行抵债。
存货抵账:视同销售计入营业收入,差额计入其他收益—重组收入。
固定资产抵账: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损益,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
股权抵账: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股权的利得或损失处理。
存货抵债视同销售,需要缴纳对应的增值税。
增值税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 = 商品公允价值(不含税)×税率 或 应交增值税 = 抵偿债款÷(1+税率)×税率。
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
银行要根据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可受偿资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产权明晰、权证齐全、具有独立使用功能、易于保管及变现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您了解如何以物抵账,并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