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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转让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17:46    

动产转让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现实交付

送货上门:出卖人将货物送到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上门提货:买受人到出卖人指定的地点取走货物。

代办托运: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由承运人负责运送货物,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完成交付。

观念交付

简易交付: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

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物权让与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其他转让方式

买卖:转让人将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交换: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动产进行交换。

赠与:出让人将动产无偿移转给受让人。

以动产抵债:以动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或直接抵偿债务。

以动产作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

因企业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

无偿划拨

无偿划拨是计划经济体制下资产存量流动的一种特殊现象,一般发生在同一所有制的国营企业之间,是行政控制下的资产有计划转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

禁止流通的财产,如全民所有的森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军用武器、弹药和淫秽物品等,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或进行转让。

这些方式涵盖了动产转让的不同场景和操作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动产由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限制,可能无法进行转让。在进行动产转让时,应当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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